受泉州市人防辦(以下簡稱“委托方”)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先密封報價后電子競價方式對其所有的泉州市后茂村后茂洞口配套房三樓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1、項目編號:XZL20110362、競租標的:泉州市后茂洞口配套房三樓。該標的位于泉州市后茂村,建筑面積共395㎡,普通裝修。標的以現狀為準。3、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1,500.00)。4、租賃期:2年。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承租方應在每月5日前繳清。6、租賃用途:商業(yè)用途。7、押金:一個月的租金。8、交易保證金:¥5,000.00。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押金。若有不足,則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繳納第一期租金時一并匯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若有余款,則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9、特別提示:(1)在租賃期間,委托方所提供的票據為福建省政府非稅收票據。(2)在租賃期間,電費以供電局所提供的電費發(fā)票為收取電費的憑證依據。(3)所租賃的房屋部分頂板有滲漏水現象。10、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xù)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11、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2)不得將所租賃房產轉租、轉借他人。(3)承租方應于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12、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4)《承諾函》(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6)經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7)經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13、公告時間:2011年3月16日至2011年3月29日。14、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1年3月29日17時。15、看樣時間:2011年3月16日至2011年3月29日(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16、競價會時間:2011年3月30日16時30分(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1年3月30日15時30分前通知各競租人)。17、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生承租方。18、競價會地點:泉州市勞動保障大廈一樓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19、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報名聯(lián)系人:袁先生 王小姐聯(lián)系電話: 0595-22189025 0595-22819006 傳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