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兩輪密封報價方式對南教場庫區(qū)第六倉庫北側第2號倉位和第七倉庫第2號倉位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ZL2012038 2、競租標的:南教場庫區(qū)第六倉庫北側第2號倉位和第七倉庫第2號倉位。標的位于泉州市鯉城區(qū)天后路南教場,樓層總數(shù):一層,所在樓層:一層,建筑面積約160㎡,普通裝修。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 3、月租金掛牌價:人民幣叁仟叁佰伍拾元整(¥3350.00)。 4、租賃期:2年。 5、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支付,承租方應在每半年第1個月5日前繳清。 6、租金遞增方式:無。 7、租賃用途:商品倉儲。 8、押金:14000元。 9、交易保證金:20000元。 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押金。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 10、特別提示: (1)原承租人報名參與競價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2)若競租成功,在《租賃合同》及《庫區(qū)安全生產(chǎn)工作責任狀》簽訂后,標的于2012年7月1日移交。 (3)原租賃合同到期日:2012年6月30日。 (4)若承租方為新租戶,則須補貼原租戶裝修費人民幣5000元整; (5)該標的無法提供新租戶車位。 (6)由于該標的設施陳舊,存在漏雨、墻壁滲水、墻體裂縫等問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 (7)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等危險品。 (8)自搭貨架禁止采取隔層的方式。 (9)同一租戶只能承租南教場庫區(qū)一處倉位。 11、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xù)的企、事業(yè)法人、黨政機關及社會團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2、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合法經(jīng)營。 (2)承租方不得將該標的轉租、轉借或轉讓。 (3)該標的的維護、修繕及防漏雨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4)承租方應于原租賃合同到期日15日前(即2012年6月15日前)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nèi)與委托方簽定《租賃合同》。 13、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經(jīng)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承諾函》(經(jīng)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6)經(jīng)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庫區(qū)安全生產(chǎn)工作責任狀》; (7)經(jīng)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jīng)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14、公告時間: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25日。 15、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2年5月25日17時。 16、看樣時間:2012年5月8日至2012年5月25日(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17、競價會時間:2012年5月28日9時30分(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diào)整的權利,并于2012年5月28日9時前通知各競租人)。 18、若在公告期內(nèi)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chǎn)生承租方。 19、競價會地點:泉州市勞動保障大廈一樓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 20、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房產(chǎn)出租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 報名聯(lián)系人:袁先生 楊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傳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產(chǎn)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Ο一二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