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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QZ00000693
名稱 蘭臺路二號綜合樓九層北面辦公場所公開招租公告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5-06-28
掛牌結束日期 2012-07-19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發(fā)布機構
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兩輪密封報價競價方式對蘭臺路二號綜合樓九層北面辦公場所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XZL2012075 2、競租標的:蘭臺路二號綜合樓九層北面辦公場所,該標的位于泉州市豐澤區(qū)蘭臺路二號綜合樓,建筑面積570㎡,樓層總數(shù)為10層,標的所在樓層為9層,標的為框架結構,普通裝修。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 3、月租金掛牌價:壹萬貳仟陸佰元整(¥12600.00)。 4、租賃期:2年。 5、裝修期:15天。 6、租金支付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承租方應在每半年的第一個月5日前繳清。 7、租金遞增方式:無。 8、租賃用途:辦公寫字樓用途。 9、履約保證金:三個月租金。 10、交易保證金:50000元。 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履約保證金。若有不足,則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繳納第一期租金時一并匯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若有余款,則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 11、特別提示: (1)原承租人報名參與競價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2)若競租成功,標的將在《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移交。 12、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合法存續(xù)的企、事業(yè)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13、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如遇市政拆遷及市國有資產管理政策變化(國有資產全部收回等),租賃合同自行終止,委托方有權收回所租標的,租賃雙方不承擔責任,承租方無權因此要求賠償; (3)所租標的不得分拆,不得轉租; (4)委托方因業(yè)務需要在租賃期內收回所出租標的的,有權提前三個月通知承租方,收回標的,不承擔賠償損失,全額退還承租方的履約保證金。承租方需要在租賃期間內撤租的,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委托方,其中租期已過一年的,全額退還承租方的履約保證金,租期未滿一年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5)承租方在裝修、使用時,不得影響樓房結構、用電、消防安全。退租時,承租方應恢復所租標的原狀,不能恢復原狀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6)委托方僅提供水電表等設施,承租方如需增容或改造,須自行申報并承擔相關費用; (7)承租方應于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定《租賃合同》。 1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無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經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承諾函》(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6)經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 (7)經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15、公告時間: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19日。 16、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2年7月19日17時。 17、看樣時間: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7月19日(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18、競價會時間:2012年7月20日11時 (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2年7月20日10時前通知各競租人)。 19、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生承租方。 20、競價會地點:泉州市勞動保障大廈一樓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 21、交易傭金:按照中心的房產出租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交易傭金。 報名聯(lián)系人:張小姐 王小姐 聯(lián)系電話: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傳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