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采用兩輪密封報價競價方式對泉州市棉塑廠廠房和土地整體進行公開招租,歡迎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人前來參與競價?,F(xiàn)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1、項目編號:XZL2012145 2、競租標的:泉州市棉塑廠廠房和土地,廠區(qū)占地約18.6畝,建筑面積約18470平方米。該標的位于豐澤區(qū)泉秀街中段烏州路口,附近有“假日城堡”、“晶都國際”、“冠亞華園”、“遠建宜園”4個社區(qū),廠區(qū)面臨泉秀街,邊臨烏州路,廠區(qū)內建筑明細如下: 標的1:臨泉秀街的“五洲大廈”共六層,建筑面積為6346.27平方米; 標的2:臨泉秀街“五洲大廈”旁邊店面250平方米; 標的3:臨烏州路店面370平方米; 標的4:廠區(qū)內的生產大樓,共七層,建筑面積7134平方米; 標的5:廠區(qū)內的附屬建筑及原職工宿舍,建筑面積4370平方米。 標的以現(xiàn)狀為準。 3、年租金掛牌價:伍佰伍拾萬元整(¥5,500,000.00)。 4、租賃期:8年。 5、裝修期:無。 6、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應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繳清。 7、租金遞增方式:每三個租賃年度遞增5%。 8、租賃用途:商業(yè)用途,但不得經(jīng)營危險行業(yè)、環(huán)境污染行業(yè)和高噪音行業(yè)。 9、履約保證金:三個月租金。 10、交易保證金:貳佰萬元整(¥2,000,000.00)。 若競租成功,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標的履約保證金。若有不足,則不足部分由承租方于繳納第一期租金時一并匯入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若有余款,則余款直接抵作第一期租金。若競租不成功,中心在確定承租方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交易保證金按原匯入渠道無息退還各競租人。交易保證金的匯款人名稱應與競租人名稱一致。 11、特別提示: (1)原承租人報名參與競價后,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2)廠區(qū)內建筑中,在兩幢主樓中間的東邊的原棉塑廠倉庫(平面圖中的陰影部分)不在本次招租范圍內。 (3)標的1的原租賃合同已到期,標的2的原租賃合同至2012年9月底到期,標的3中除烏州路8#店面(面積33平方米)原租賃合同到期日為2013年4月6日,其余店面的原租賃合同至2012年9月底到期。除標的3中的烏州路8#店面將于原租賃合同到期后10日內移交,其余標的均在2012年10月31日前移交完畢。租賃期自標的1、標的4和標的5移交完畢之日起計算8年整。 (4)意向競租人可自行至標的現(xiàn)場勘察,無論標的實際可使用面積多少,計租面積均以公告面積為準,租金自標的1、標的4和標的5移交完畢之日起計收。但在標的3中的烏州路8#店面移交完畢前,承租方應付租金按成交租金扣除該店面的原租金4350元/季度計算。 (5)標5中原棉塑廠餐廳約1080平方米,建筑質量較差,不得作為職工宿舍或其他臨時性的人員居住使用。 12、意向承租人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注冊資金在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含本數(shù))的合法存續(xù)的企業(yè)。 13、對承租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財務狀況、支付能力。 (2)承租方除支付租金之外,還須額外無息預付100萬元給委托方,用于解決委托方職工安置補償?shù)葐栴}。承租方需在委托方出具付款通知書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該預付款項。該預付款項將從第二個租賃年度和第三個租賃年度的租金中按每年50萬元抵扣。 (3)競租成交后,承租方須承認競租標的范圍內的所有未到期的原租賃合同有效,直至原租賃合同到期。 (4)承租方應于簽定《成交確認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第一期租金匯達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并于《合同簽定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委托方簽定《租賃合同》。 (5)在符合約定租賃用途的情況下,經(jīng)委托方同意,承租方可根據(jù)經(jīng)營需要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裝飾、修繕,并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6)其他要求詳見《租賃合同》。 14、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 (1)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3)授權委托書(經(jīng)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交驗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3)項材料]; (4)《承諾函》(經(jīng)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5)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交驗原件); (6)銀行開具的企業(yè)信用良好的證明材料(原件); (7)經(jīng)意向承租人簽章確認的《租賃合同》; (8)經(jīng)填寫簽章并密封的《報價書》(經(jīng)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有關單位按規(guī)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即成為競租人。 15、公告時間: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26日。 16、交易保證金匯達和報名截止時間:2012年9月26日17時。 17、看樣時間:2012年9月13日至2012年9月26日(正常工作時間,節(jié)假日除外)。 18、競價會時間:2012年9月27日11時(如因特殊情況,委托方有做出調整的權利,并于2012年9月27日10時前通知各競租人)。 19、若在公告期內未征集到意向承租人,則本公告自動延長,每次延長期限為三個工作日,直至產生承租方。 20、競價會地點:泉州市勞動保障大廈一樓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 21、交易傭金:以租賃年限內的租金總額為基數(shù),按照中心的房產出租收費標準向承租方收取,最高為一個月租金。 報名聯(lián)系人:張小姐 袁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95-22189025 15375815006 傳真:0595-22189023 泉州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