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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GY00007811
名稱 福建省廣豐礦業(yè)有限公司55%股權及1億元債權轉讓
掛牌價 14933.93萬元
保證金 750萬元
掛牌開始日期 2017-08-15
掛牌結束日期 2017-09-11
是否延牌
聯系人 張先生
聯系電話 0591-87855200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企業(yè)委托,擬對以下轉讓標的廣泛征集意向競買人,現公告如下:

一、轉讓標的:福建省廣豐礦業(yè)有限公司55%股權及1億元債權轉讓。

二、轉讓底價:人民幣14933.93萬元(其中福建省廣豐礦業(yè)有限公司55%股權轉讓底價4933.93萬元)

三:基本情況

1、基本情況: 福建省廣豐礦業(y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2月,注冊資本人民幣13328.9萬元,經營范圍為“煤的地下開采;煤炭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標的公司股權結構:

序號

股東名稱

出資數額

持股比例

1

福建省永安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

7330.90萬元

55%

2

上?;湍芡顿Y有限公司

5998萬元

45%

3、標的公司近期的財務指標如下表:

金額單位:人民幣萬元

         年份
項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6月

總資產

23639.16

21988.39

22547.26

總負債

12563.45

12342.14

12180.33

所有者權益

11075.71

9646.26

10366.93

主營總收入

2763.35

3441.73

2677.59

凈利潤

-1924.31

-1340.64

560.07

經評估,截至評估基準日2016年12月31日,標的公司凈資產評估價值為8970.79萬元。本次轉讓標的為福建省永安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標的公司的55%股權。

四、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

1、能嚴格按照轉讓合同約定履行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境內企業(yè)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五、交易條件

1、轉讓標的在評估基準日至交割日期間損益由轉讓方享有和承擔;

2、標的企業(yè)債權債務由股權變更后的標的企業(yè)繼承;

3、轉讓標的交易過程中涉及的有關稅費,根據國家相關規(guī)定由轉、受讓方各自承擔,若國家無明確規(guī)定的,由受讓方承擔。

4、標的企業(yè)的職工安置:根據標的企業(yè)人員構成情況,分別采用繼續(xù)留用、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內部退養(yǎng)等人員分流安置辦法。(詳見《轉讓標的企業(yè)的職工安置方案》);

5、標的企業(yè)原股東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

6、標的企業(yè)管理層未參與受讓;

7、由受讓方承擔1億元的還款責任。受讓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3000萬元(1億元×30%)直接由受讓方轉入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結算中心賬戶。剩余7000萬元(1億元×70%)由受讓方用其所有的標的企業(yè)股權和受讓方其他產權清晰的資產作為擔保,受讓方或標的企業(yè)在2018年7月1日以前按月分期償還,由受讓方或標的企業(yè)直接轉入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結算中心賬戶。標的企業(yè)可用煤款抵借款,轉讓方可將與標的企業(yè)進行煤炭采購中應付的貨款直接轉入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結算中心賬戶。標的企業(yè)按受讓方實際轉入福建省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結算中心賬戶的金額對受讓方產生債務。

8、其他交易條件以轉、受讓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

六、標的轉讓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股權轉讓價款須在轉受讓雙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至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七、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本次國有股權轉讓行為已按規(guī)定履行內部審議及審批程序,評估結果取得相關國有資產監(jiān)管機構備案。

、交易方式:密封式報價。

、公告期限: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9月11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受讓方,公告期限以每五個工作日順延至2017年12月30日有受讓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十、交易保證金:人民幣750萬元。

十一、報名截止時間:以相關競價文件為準。

十二、聯系方式:0591-87855200、87845911、87315276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