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 項目頻道 > 承包租賃項目 > 房產
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05057
名稱 福州市鼓樓區(qū)溫泉街道華林路201號華林大廈1層02店面招租
掛牌價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3-03-27
掛牌結束日期 2013-04-16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 87891629
地址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鼓樓區(qū)溫泉街道華林路201號華林大廈102店面招租,建筑面積472.48平方米租賃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掛牌價113.4萬元人民幣,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租金在上年度基礎上按5%累計遞增。租金按月結算,每月5日前以轉賬方式支付。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三個月租金。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華林路201號華林大廈一層,兩證齊全,建筑面積472.48平方米具體面積以實地看樣為準。租賃標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賃用途:用于銀行機構經營場所使用。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分公司)的銀行或銀行的分支機構。

2、競價保證金50萬元人民幣。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本租賃標的不得轉租,承租方應嚴格履行《房屋租賃合同》;每月5日前繳交當月租金,逾期支付的,除每日加收1‰的滯納金外,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沒收租賃保證金,收回場地,并要求承租方賠償所有的損失。

2、承租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天內向出租方繳納相當于合同約定的3個月租金的租賃保證金(押金),逾期視為違約,出租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沒收競價保證金。移交場地日即為承租日,承租方可享一個月免租金裝修期。

3、承租方自行負責辦理正常經營有關的需政府及有關部門批準的手續(xù)(如:消防、衛(wèi)生、規(guī)劃、環(huán)保、裝修裝飾等審批手續(xù)和驗收許可證),所需費用由承租方承擔,批準手續(xù)必須報出租方備案。

4、承租方應承擔租賃期間房產的正常維修維護、消防及安全生產等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為租賃場所消防第一責任人。

5、承租方應與本標的的物業(yè)管理公司按規(guī)定簽訂物業(yè)管理協(xié)議,遵守協(xié)議有關規(guī)定,承擔物業(yè)費、水電費等相關費用。

6、承租方裝修裝飾不得破壞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和外墻,應按有關規(guī)定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裝修裝飾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承租方所有裝修裝飾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并完整無條件將所承租房產交還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未經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對所租賃的標的裝修裝飾繼續(xù)拆除、搬離、損毀,否則視為違約行為。若因承租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中途終止,承租方除承擔上述義務外,出租方還將沒收承租方的租賃保證金。

7、租賃標的外墻及外立面使用權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需要制作店面招牌、廣告牌、外墻附著物等必須事先書面報經出租方批準同意后,報有關部門審批。

六、競價方式:網絡動態(tài)報價。

七、公告期限:20133272013416。

八、咨詢電話:0591-87891629、87850015、87315281;

聯(lián)系人:林女士、林先生、陳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O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