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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05052
名稱 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07號1-3層招租
掛牌價 詳見招標文件萬元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13-03-22
掛牌結束日期 2013-04-10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林小姐
聯(lián)系電話 87891629
地址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受委托,現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賃標的: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07號(產權證地址為八一七北路70號)一層(大部分)、二層、三層招租。租賃期限5年。第一年年租金掛牌價為人民幣300萬元,自第二年起(含第二年)每年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的基礎上遞增5%。租賃履約保證金為三個月租金,水電保證金人民幣10萬元,租金按月結算。

二、標的基本情況及風險提示

租賃標的位于福州市八一七北路207號(產權證地址為八一七北路70號),南側鄰福建省廣播電視公司商場,北側鄰國防科技工業(yè)供銷公司商場的安泰商場,本次招租不分層招租,本商場沿街一層北側約32平方米已出租他人,不在本次招租范圍內。本次招租總面積約1272平方米,其中一層面積約436平方米【有產權面積約404平方米、無產權面積約32平方米(位于一層東側南邊)】,二層面積約418平方米,三層面積約418平方米。租賃標的的租賃期限自租賃標的移交日起算。

三、租賃用途:辦公、商業(yè)經營可經營服裝、鞋類、化妝品等各種百貨商品、住宿酒店、娛樂、餐飲等,不得經營易燃易爆等違規(guī)商品以及法律法規(guī)明文禁止從事的行業(yè)。承租方使用上述房產必須符合房產用途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并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

四、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資信良好的境內外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原與出租方發(fā)生租賃關系中有過欠租或其他違約行為的企業(yè)及關聯(lián)企業(yè)和在該企業(yè)中任職的自然人不得參加競租。

3、競價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條件

1、承租方不享有裝修免租期,應嚴格履行《租賃合同》。

2、租賃合同規(guī)定的3個月租金履約保證金和10萬元水電保證金承租方應于競價成交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匯到出租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交銀行匯款回單,按已閱的房屋租賃合同文本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在該款項到達出租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生效。逾期未繳付視為承租方違約,出租方可沒收承租方繳交的競標保證金。

3、出租方僅提供現有場地給承租方經營,不承擔任何經營風險和法律風險。承租方應自行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相關證照,依法誠信經營。租賃區(qū)域內的消防、衛(wèi)生、規(guī)劃、環(huán)保等所有審批手續(xù)由承租方自行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4、承租方裝修裝飾不得破壞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和外墻,裝修方案必須書面報經出租方審核同意。且應按有關規(guī)定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裝修裝飾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承租方所有改造裝飾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并完整無條件將承租資產交還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對所租賃資產的裝修裝飾進行拆除、搬離、損毀,否則視為違約行為。若因承租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中途終止,承租方除承擔上述義務外,出租方還要沒收承租方的租賃保證金,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賠償。

5、承租方應承擔租賃資產的正常維修維護、消防及安全生產等工作,由此所產生的費用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為承租場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必須服從出租方統(tǒng)一管理與監(jiān)督,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6、租賃期間,出租方按現有租賃場地的用電、用水容量現狀出租給承租方,承租方使用的水費、電費由承租方負擔,出租方按月依據水電部門開具的發(fā)票票面金額加上出租方開據的收款收據稅費向承租方收取。承租方應在出租方收款收據通知的日期內交清水電費,逾期不交責任自負,除按日加收3%滯納金外,出租方有權停水停電,造成出租方損失承租方應予賠償。衛(wèi)生費及其街道、社區(qū)管理費等各項費用由承租方自行繳納。

7、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改變或因市政建設需要搬遷、土地被收儲等不可抗拒造成的無法履行合同等情形,出租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租金按照實際租賃時間計算,承租方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無條件交還租賃資產。在結清租金、水電等費用后,出租方無息退還承租方租賃保證金及水電保證金。

8、承租方于每月5日前繳交當月租金(當月租金以年租金除以12個月的平均計算),超出繳費日期,按日加收3%滯納金,逾期10日未繳納租金,按違約責任論處。

9、租賃場所在承租方交付租賃保證金和水電保證金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第二天按現狀移交承租方使用。

10、合同到期自行終止,承租方須在終止日前清場完畢,并及時、完整、無條件將所租場所交還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合同終止時,若承租方不退房、出租方可強行收房;承租方未及時搬離的物品視為遺棄物,由出租方任意處置;若承租方未及時退房,占用期間內出租方可按最后一年租金標準的300%向承租方收取房屋占用費。且出租方有權隨時收回房屋,同時承租方應賠償由此導致出租方的相關損失。

六、競價方式:密封式報價加網絡競價。

七、公告期限:2013322—2013410

八、報名截止時間:201341111:30

九、咨詢電話:0591-87315281、87891629、87315305

聯(lián)系人:陳女士、林女士、林先生;

地址: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B座十層。

 

O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