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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基本信息
編號 FC00027647
名稱 平潭閩東商廈二樓商場出租
掛牌價 詳見公告
保證金 詳見公告
掛牌開始日期 2024-07-03
掛牌結束日期 2024-08-13
是否延牌
聯(lián)系人 曹先生
聯(lián)系電話 0591-87838902
地址 福州市湖東路152號中山大廈A座22層
發(fā)布機構 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

一、租賃內容

1.1.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1.1.1.租賃標的:平潭東大街閩東商廈二樓房產,建筑面積約804平方米。租賃標的目前為空置狀態(tài)。租賃標的建筑面積以實際為準,建筑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租金和交易服務費不作調整。租賃標的所屬產權明晰,尚未取得消防驗收、未辦理不動產權證。

1.1.2.租賃標的權屬情況說明:出租方為平潭縣人民政府海壇街道辦事處,租賃標的不存在抵押、擔保情況。

1.1.3.若在看樣期至標的移交日期間現(xiàn)場發(fā)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組織方不對現(xiàn)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xiàn)場狀況變化作出解釋。

1.2.掛牌價:180460.8元,掛牌價為租賃標的每年租金底價。

1.3.租賃用途:店面、辦公、倉庫等合法經營項目。承租方租賃期間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包括不限于安全生產、環(huán)保條件等,不得經營對周邊居民生活、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項目,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

1.4.租賃期限:9年9個月。具體承租起止日以本項目《平潭閩東商廈二樓商場租賃合同》(詳見競價文件附件)約定為準。

1.5.租金支付方式及押金標準:

1.5.1.付款方式:按先付租金后使用,年度支付原則。承租方應于本項目《平潭閩東商廈二樓商場租賃合同》簽署當日向出租方繳納首年租金。之后,承租方應在每年度末月底前10日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1.5.2.履約保證金(押金):50000元。承租方應于本項目《平潭閩東商廈二樓商場租賃合同》簽署當日向出租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1.6.裝修免租金期:3個月(包含在9年9個月租賃期限內),具體起止日以本項目《平潭閩東商廈二樓商場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1.7.風險提示

1.7.1.競租人在報名參與競價前應對租賃標的進行盡職調查,競租人取得競租資格并參與競價即表明競租人(承租方)已充分實際了解租賃標的物目前狀況以及可能存在各類瑕疵、風險、安全隱患,已完全知悉并實際了解本租賃標的未取得消防驗收、未辦理不動產權證,且可能無法取得消防驗收、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情況,經慎重考慮,自愿按現(xiàn)狀承租本租賃標的,并不以本租賃標的上述瑕疵為由主張解除本項目租賃合同或向出租方和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權利,要求出租方和交易機構承擔任何責任。

1.7.2.承租方承租本租賃標的后,由承租方負責通過以包括但不限于向相關主管部門申請許可或辦理相關手續(xù)以及加固、改造等方式使得租賃標的滿足我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中關于建筑規(guī)劃、建筑物安全、建筑物期限、消防安全等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并自行承擔因租賃標的不滿足我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中關于建筑規(guī)劃、建筑物安全、建筑物期限、消防安全等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而產生的全部經濟法律責任,以及自行承擔因租賃標的有可能被政府部門強制拆除而產生的全部經濟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于:若因上述原因被政府部門強制拆除,則由承租方承擔拆除清理的所有費用等)。

1.7.3.承租方應依法自行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取得使用該租賃標的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手續(xù)、驗收許可和經營、環(huán)保等許可、報備或居住證等證照后方可營業(yè);競租人(承租方)應自行判斷并承擔本租賃標的未取得消防驗收、未辦理不動產登記證可能導致如未獲得相關許可、報備或證照造成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出租方和交易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競租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合法有效存續(xù)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及無犯罪記錄【報名截止日競租人在福建省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平臺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報名截止日競租人在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執(zhí)行人查詢沒有找到競租人相關的結果】。

2.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競租人(承租方)應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若承租方需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改造,承租方需向出租方報審,并且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如被相關部門處罰,由承租方自行承擔經濟及法律責任,并且賠償出租方的損失。

3.2.承租方需要對租賃標的進行裝修改造的,應自行向出租方辦理二次裝修的審批手續(xù),裝修、改造的相關費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僅提供自身已有的書面材料給承租方。若未經出租方同意擅自施工,出租方有權停水停電,同時并追究施工方責任。

3.3.承租方裝修改造前,需向出租方提供裝修、改造等設計、施工資料,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向有關部門報審。設計不得影響房屋建筑外觀、結構、安全、消防、樓梯通道、以及給排水、供電、通訊正常使用,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完整的設計資料后15個工作日內回復承租方,逾期未回復的視為同意。

3.4.履約保證金待租賃期滿且無未了事宜后一次性無息退還。承租方如在租賃期限內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的或給出租方造成其他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的,出租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優(yōu)先扣除。若不足以足額賠償出租方的,出租方有權繼續(xù)向承租方追償。

3.5.承租方退場時,應清除及搬離租賃范圍內各類招牌、活動家具及設備,對地面、墻面、吊頂、燈具、隔斷及門窗水電設備等固定的設備部分保持完好的使用現(xiàn)狀,不得拆卸,保證處于完好的使用狀態(tài),歸出租方所有。并且做好衛(wèi)生,清理垃圾,完整無償移交出租方,否則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3.6.承租方有關的報審及批準結果須向出租方報備(材料為原件)

3.7.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對租賃物進行轉租、轉借他人或與第三人調換使用,不允許其他轉租形式。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承租方預交的租金不予退還,沒收履約保證金,出租方無條件收回租賃標的,并由承租方賠償因此造成出租方的直接及間接損失。

3.8.承租方對租賃標的的使用不得對周圍居民產生不良影響,自行協(xié)調周邊鄰里的關系,在租賃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糾紛,由承租方負責處理并獨立承擔責任,所產生的法律及經濟后果與出租方無關。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內發(fā)生的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產有關的費用,并且負責接受有關部門對房產的檢查、監(jiān)督。

3.9.租賃標的的水費、電費、燃氣費、衛(wèi)生費、電話費、網絡費、有線電視費等因承租方使用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承租方承擔。如因承租方不及時足額繳納上述費用,自行承擔責任,并且出租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

3.10.未經出租方同意或有關政府部門批準,承租方不得將房產用于本合同規(guī)定外的其他用途。承租方保證在租賃標的內的一切活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guī)和政府的規(guī)定。

3.11.租賃期內,租賃標的遇政府征收、規(guī)劃變更或由于國家政策、法律法規(guī)發(fā)生重大變化等原因需要使用該處資產時,承租方需無條件返還租賃的資產。

3.12.承租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為安全、消防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與有關部門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及安全生產協(xié)議書,辦好有關消防方面審批手續(xù),否則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產另租他人。

3.13.其他交易條件以本項目競價文件及其附件《平潭閩東商廈二樓商場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四、競價方式:網絡競價、價高者得。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8月13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我中心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xù),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交納競價保證金

5.3.1.競價保證金金額:30000元

5.3.2.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將競價保證金匯達以下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名稱:福建省產權交易中心,開戶銀行:交通銀行福建省分行營業(yè)部,開戶賬號:351008010018150064161】。未按時交納競價保證金的不具備競租人資格。

5.3.3.交納競價保證金:競租人在“第四產權平臺(http://www.dscq.com)”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tǒng)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即可自動匹配到競租人的賬戶。競租人可在柜臺、使用網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5.4.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我中心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guī)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5.5.1.單位經辦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自然人持本人身份證復印件領取本項目競價文件。

5.5.2.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lián)系方式及需要領取競價文件的項目名稱發(fā)送到以下郵箱:jyeb@fjcqjy.com的方式領取競價文件。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前、后須按下列聯(lián)系方式與我中心經辦人員取得聯(lián)系。意向方發(fā)送郵件即視為意向方認可我中心按照意向方郵件地址及郵件中的聯(lián)系方式發(fā)(寄)送本項目有關的各類通知、要求以及法律文件。

5.6.特別提示:所有(或僅有一名)資格審核合格的競租人參加網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guī)定進行處置。

六、公告期限:2024年7月3日至 2024年8月13日(若在此期間未征集到競租人,則以每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順延至2024年11月25日,順延期間征集到競租人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

七、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4年8月14日9時

八、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591-86160106、87838902;監(jiān)督電話:0591-87810363

地址:平潭綜合實驗區(qū)金井灣商務營運中心6號樓5層、

福州市湖東路中山大廈A座22層